某知名企业质管部员工程某,因工作上的事与主管发生矛盾,因此经常拒绝执行主管下达的工作任务。对于程某的行为,公司很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其劳动合同,虽然其行为已经符合公司规章制度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,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不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中第四条的规定,如单位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,将构成违法解除并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。
【处理结果】:
在企安法务的专业指导下,该公司完善了民主程序,组织员工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并做了相应记录,然后依据程某的实际行为,依法解除了其劳动合同。程某不服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7820元。最终,一审、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程某诉单位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请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