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
企安服务
团队精英
经典案例
资讯动态
关于企安
客户评价
客户见证
您当前位置:
某机械公司人事专员任某,于2013年五月入职,公司未与其签劳动合同,也未缴纳社保,2016年7月从白市驿迁至铜梁,该行政人事经理不去并且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、加班工资、经济补偿金、失业保险待遇损失、未休年假休假工资共计五万元。
【处理结果】:
在企安法务的专业指导下,指导该公司固定了员工是人事专员的证据,解决了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,并在发放工资时让员工签了相关手续解决了经济补偿金赔偿,最终员工到仲裁、一审法院、二审法院起诉均败诉,单位胜诉未支付一分赔偿。
联系地址:中国广州番禺南村壹号产业园5层519号
服务热线:13726861202
E-mail:qianfawu0511@163.com
联系电话:13726861202
扫一扫,关注我们
广州企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